办理时间
0.5个工作日
跑动次数
1次跑动
递交材料
5份递交材料
办理环节
1个办理环节
10个工作日
6次跑动
23份递交材料
6个办理环节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市场主体登记(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数据部门)
公章刻制(公章)
公安部门
银行开户登记
人民银行
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
税务部门
就业参保登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
住建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份数 | 空表及样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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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1份 | 点击下载 | |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1份 | ||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1份 |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1份 | ||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1份 |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1份 |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 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1份 |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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